不僅要節能減碳,還要賣電自給自足。縣府教育處與四家光電廠商合作,在國中小校園教室屋頂架設太陽能板,自用外還可賣電,已有一百十八所學校裝板生電,山區的泰武國小一年售電所得可達五十萬元,全縣最高,教育處強調,賣電所得八成留在學校建設校園,簽約學校持續增加中。
校園電力自給自足構想源自縣長曹啟鴻,教育處負責執行,因八成留交學校自行運用,作為興建校園設施經費,因此學校樂於推動,有些校舍因太過老舊,屋頂恐無力載重太陽能板,被排除於外,反令這些校長失望,少了一筆可用金援。
教育處目前與真美晶、李長榮、向陽與元晶等四家太陽能系統業者合作,自去年開始找尋適合校園,全面興建太陽能板發電、賣電,不到二年時間已在全縣一百十八所國中小建構太陽能板。
其中,泰武國小因八八風災重建,新教室承載力足,建構的太陽能板賣電收入最佳,一年可賣五十萬元,居次的是另一所重建學校長榮百合國小,每年約可賣電約四十萬元,最少的高樹國小,每年估計也有數萬元的進帳。
縣府強調,校園發電、賣電,不僅可以降低對核能發電的依賴,朝向零核污染的方向邁進,同時將節能減碳觀念向下扎根,教育處留下的二成用來支付銀行利息與材料費用,以及分配給光電廠商,創造三贏局面。
教育處表示,國境之南最大的天然資源就是陽光,加上部分遭風災重創學校,恰逢重建之際,新建教室堅固堪以承載太陽能板,也希望藉由太陽能發電、賣電,讓受創學校得以重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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